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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2P监管细则发布:中介机构不得提供资金担保和保本保息 细则息《暂行办法》规定

时间:2010-12-5 17:23:32  作者:焦点   来源:时尚  查看:  评论:0
内容摘要:8月24日,银监会正式下发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(评估稿)》。《暂行办法》规定,P2P不得从事自融,不得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保本保息,不得将融资项目拆分,不得发售银行理财、券商管理、

8月24日,监管机构银监会正式下发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(评估稿)》。细则息《暂行办法》规定,发布P2P不得从事自融,中介资金不得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保本保息,不得本保不得将融资项目拆分,提供不得发售银行理财、担保券商管理、和保基金、监管机构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,细则息也不得从事股权众筹或实物众筹等业务。发布

中介资金标签:中介机构 提供资 担保 保本 保息责任编辑:吴择 吴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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